为方便大家了解情况,2000年以后担任班主任的信息可至德育处查询
各中小学(幼儿园)、玄中专:
根据宁教宣德〔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玄武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推荐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在职在岗班主任教师(带班教师)、共青团和少先队负责人、德育主任、分管德育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市教学研究室、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电化教育馆、市教师培训中心在职在岗的德育教科研人员。
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可参加评选。
推荐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倾心德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敬业精神,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凡有违反《准则》《办法》行为的不得参评。积极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师德先进表彰者优先推荐。
(二)须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其中,近两年,申报各类型的候选人均需连续从事现任工作。
(三)须获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6年。
(四)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2014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其他条件详见《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
在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学前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玄武区共推荐候选人25名。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推荐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按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材料及德育工作绩效评审、德育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面试、终评的程序,进行候选人推荐。其中,在德育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材料评审、德育绩效考核等环节完成后,确定参加面试教师名单。最后,根据德育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材料评审、德育绩效考核评审与面试总分进行终评,确定玄武区“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员推荐名单,经区教育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对拟推荐为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候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工作步骤
1.学校推荐工作于2019年3月11日前完成,并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附:学校具体推荐安排
(1)2019年2月22日—26日,班主任个人上报材料。(具体材料见后附申报材料说明);
(2)2019年2月27日—28日,学校组成德育青优评审小组评审材料;
(3)2019年3月1日,公示德育青优候选人员名单;
(4)2019年3月11日,上报区教育局相关申报材料。
2.区德育评审组于2019年3月30日完成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初评工作,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报区教育局。
3.区教育局2019年4月上旬确定玄武区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区教师发展中心于2019年4月12日前向市教科所报送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本校德育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育人水平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
2.严肃评审纪律,严格坚持标准。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选质量。
3.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中明令禁止行为的;或在评选中,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荣誉,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过程及结果的,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至少取消两届参评资格。
4.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得突破文件规定的名额。
附件1候选人推荐办法.doc
附件2优青 19.2.19.docx
附件3工作日程.doc
附件4和5第二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