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 / 黄颖洁 责编 / 黄颖洁 2012-12-12 点击 5788

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选拔工作要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向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倾斜,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军队(不含南京军区所属单位)中对本市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

三、选拔条件

        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到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完成国家或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市中小型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9、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作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和决策指导下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10、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市或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11、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

四、选拔程序

1、各区县、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选拔,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进行初审;

3、市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4、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

5、市人社局将拟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进行公示;

6、以市政府名义上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入选专家的奖励与待遇

        由省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10000元。按照苏政发〔1999〕71号文相关规定,入选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专家一定的奖励,努力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切实改善专家的生活条件。入选专家作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参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为我市发展贡献智慧。

六、申报材料

1、用word文档处理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请从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工作动态”栏下载。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县人社部门盖章后报送。

2、附件证明材料1份,需编目录并装订成册。其中,所有附件材料(含复印件)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再加盖单位印章。包括以下内容: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3)《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获奖情况栏”中所填写的各个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已正式出版的专著、论著总目录(列出书名、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

(5)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总目录(列出论文标题、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期号);

(6)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主要内容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

七、相关要求

        1、推荐和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努力扩大选拔的覆盖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确保此项工作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真正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

        2、在选拔推荐中,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的人选需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并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12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材料在专家选拔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返还申报人。

联 系 人:刘晶晶 姜  宁

联系电话:57711724、83639200

传    真:57711724

电子邮箱:njrsjzj@163.com

地    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828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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