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 项云 责编 / 项云 2019-05-05 点击 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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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研究水平,使优质成果直接服务教育行政决策和基层学校实践,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内容包括教育均衡发展、师德建设、校长领导力、团队执行力、学校管理策略、教师专业成长、教学伦理、教学管理与改革、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学校文化建设、幼教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字数在3000-6000字。

      二、参评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三、参评办法

      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县相关部门组织论文初选,并以各县(区)80篇论文为上限推荐,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已正式发表、已投寄其他刊物或已参加其他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参评论文需提交纸质稿和电子档,用A4纸打印或誊写并加盖各市县组织单位公章,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将向所在单位通报;参评论文的电子档文件名需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如南京市小营小学李铭,由各市县相关部门统一将本地区的参评论文放在一个压缩包内提交,压缩包以“所属区(县)+2019征文”的方式命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为3%,一等奖为7%,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

      五、上交要求和截止时间

      玄武区中小幼年段请将电子稿(文章正文+附件2)分别交给杨向红所长(中学)、项平老师(小学)、宋云梅老师(幼儿园);纸质稿1份(文章正文+附件1,其中附件1作为首页并加盖公章)交区教科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

 

      附件:1.评比审核表(打印后作为文章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征文登记表(交电子稿)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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