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的医疗发票按原有的公费医疗制度进行审核。涉及到住院在1月31日这个时间接点的人员,请于31号先办结账手续,2月1号以后出现的市直公费发票一律不报销。2013年备用金不发放。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