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 / 黄颖洁 责编 / 黄颖洁 2013-01-09 点击 5493

关于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有关年度考核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屠桂芳

组员:张恒柱  徐伯钧  魏  昕  伏  新  陶欣  郑  兵  钱海滨

高学林  黄颖洁  张海艳  申桂萍  陈小波  成小寅  周德

吕劲蓓  张胜余

 

二、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努力提高考核质量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使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考核采用教研组内述职、群众推荐、教研组长和年级领导小组推荐、学校考核小组研究等程序决定。

 

三、发挥平时考核的作用,把继续教育纳入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平时考核记载的资料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绩与教科研水平以及师德表现等方面因素,真正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功能。

      宁教高师[2006]17号文《南京市中小学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意见》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要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重视在职期间的继续教育,以提升教师的专业化素养。

 

四、进一步明确考核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

(1)继续执行市区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的要求。

(2)新录用的教师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调动的教师,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支教的教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支教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和受援学校提供。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师,不进行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教师,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7)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教师,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8)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9)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0)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11)受党内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2)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3)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当年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8)、(9)、(10)、(11)、(12)条的规定办理。

(14)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控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我校今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为23人(不含校级领导)。

 

六、加大对年度考核结果使用的力度

      考核结果是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奖金福利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2013年1月9日

                     十三中2012年度考核工作计划安排时间表

 

阶段

内      容

时间安 排

准备阶段

1、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计划;

2、单位领导动员、布置年度考核工作(今年我校考核评优人数23人,不包括校级领导),网上公布考核安排。

3、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文件;

4、全体教职员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及附页(2012学年)、业务档案(2011-2012年度),做好个人总结准备。

1.9

­­­­至

1.15

实施阶段

1、个人述职。在2013年1月16日下午进行,先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述廉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再进行教职工分教研组述职。

2、民主评议。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部门会议、教职工大会等形式测评,广泛征求意见;

3、主管领导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

4、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提出的考评等次,结合下达的优秀指标数,审议教职工评定等次。

6、单位负责人审核确定考核等次,之后在校内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于2013年1月23日前将初评结果(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201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1.11

 

 

 

 

1.21

7、区教育局对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8、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考核结果通知书给个人。

1.22至

1.23

总结阶段

1、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资料整理、归档,个人的要及时进入教职工的人事档案;

3、考核工作后的思想疏导等有关工作。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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