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长三角家校合作高峰论坛” 征文工作的通知

文 / 市教科所 责编 / 项云 2019-10-28 点击 7441

转:

关于开展第三届“长三角家校合作高峰论坛” 征文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

    为深入学习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和推广长三角各地家校合作的研究与成果,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献礼,围绕“第三届长三角家校合作高峰论坛”的研讨主题:“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与创新”,论坛组委会现面向“长三角家校合作研究与指导联盟”理事地区征集大会论文。现将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

    主题:五育并举·家校协同·助力成长

    五育并举,是新时代家校合作的要求与出发点;助力成长,是新时代家校合作的共同目的与价值追求;家校协同,是联结出发点与目的地的桥梁。家校协同,作为家校合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协同的机制、内容、方法、载体、形式及相关要素,值得从事一线家庭教育指导的教师、研究者展开实践、研究与总结。征文者可以围绕主题,立足实际,自拟题目撰写家校协同的新机制、新内容、新方法、新载体、新形式、新结构、新制度……征文倡导“实践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可以是经验总结,也可以是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类的征文论文避免拼凑式、工作汇报式。征文不求面面俱到,鼓励详细介绍针对某一指导要素的创新做法和特色经验。

    围绕论坛主题,论坛组委会拟定了一些研究议题,供征文者参考写作:

    1. 家校协同在劳动教育中的实践与对策

    2. 家校协同视角下学生品德教育实施的研究

    3. 新时代家校协同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4. 由“***”事件引发的家校协同新思考与新实践

    5. 基于家长“***”需求的家校协同新路径探索

    征文可不拘泥于现有议题,围绕论坛主题从研究实际、学校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写作形式,提出新思路,写出新观点。

    (二)撰写要求

    征文力求结合教育实践,避免教育原则叙述和抽象思辨,写作类型可参考如下:

    1.经验总结类:一是可从学校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逻辑进程切入,阐明学校对问题引发的思考,由此形成的推进家校协同的工作思路;二是可从家长、社区特点和需求切入,基于家长和社区特点形成的家校协同目标和思路等。

    2.调查报告类:建议重点叙述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

    3.研究报告类:建议重点叙述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

    (三)征文要求

    1.字数要求:征文限 5000 字以内,摘要限 300 字,关键词 3-5 个。

    2.征文杜绝抄袭,须未在省级以上刊物中公开发表,也未公开获过省级以上奖项。

    3.文稿格式

    标题:主标题采用二号黑体粗体,居中,一般不超过 20 字;副标题采用三号仿宋体加粗;作者在标题下方居中,作者名采用四号楷体,多个作者间空一格,

    摘要:采用五号楷体;关键词采用五号楷体,以“;”间隔。

    正文:采用五号宋体;一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居中,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采用五号宋体,以(一)(二)(三)…排序。

    插件:插图采用六号宋体,图序、图题放于图下;表格采用六号宋体,表序、表题放于表的正上方。

    参考文献:采用小五号宋体,用方括号加数字编序;“参考文献”字样采取五号黑体。

    在征文首页右上角标明征文体裁: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论文。

    二、论文分类

    1.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本次活动纳入南京市教科所2019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统一管理,参评教师在网上投稿时选择“参评教育论文”分类中的“家校合作论坛征文”一栏

    2.具体网报流程见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3.论文评审程序和方法详见教科所网站关于开展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评选时间

    论文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25日16:00.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2019年12月31日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统一于2020年5月到南京市教科所领取获奖证书。

    四、联系方式

    网络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84598503-113/107 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五、注意事项

    采取网络评审方式,不需要纸质文稿,请参评教师自留底稿。

    注意网络登录密码的保存。证书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按照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请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科所)宣传发动,做好组织工作并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教科所李宏亮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2212521。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9年10月2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