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于1月26日发出《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公告》,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现就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集中活动
1.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和国际学校)、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市属高校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支持教育系统各单位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网上办公。
2.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班。各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培训机构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3.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或推迟工作会议、培训研讨、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较多人员聚集。
二、安排好学生延期开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4.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延期开学工作体系,根据本区、本校实际,“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工作举措,强化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随迁人员子女、残障儿童少年及各类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在居家学习与生活期间的计划安排、方法选择和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检查。鼓励引导家长合理利用这段特殊时期,共同帮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和安全自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家务劳动和卫生保洁习惯等。
5.在延迟开学期间,各区各校要充分发挥“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在线教育平台和各类网络媒体作用,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优质的在线教育、答疑辅导等教育服务。要根据实际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内容不仅包括学科知识,也提倡将卫生健康、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内容纳入其中。
6.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与学生家庭的联系机制,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延期开学期间联系家长、指导学生的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动向并向学校汇报。各校要认真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加强重点人员疫情防控
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其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保证确需居家或集中观察隔离以及做必要体检的,做到一个不漏。
8.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街道社区的沟通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摸底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
9.要及时通知从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返宁的师生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登记,并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及时通知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本单位师生员工,按规定时间返校;及时通知本地师生尽量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等。
四、强化开学前后校园管理
10.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物资充足够用。 学校里已有的卫生专项设施设备,要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尽快配齐配足。要重点关注和支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乡村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的防控工作。
11.做好开学后学校传染病防控准备,科学有序进行消毒杀菌工作。要在疾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学校教室、报告厅、食堂、宿舍、厕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杀,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教室、宿舍、食堂等要天天开窗通风。
12.要强化校园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杜绝留宿、借宿等。高校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空间,并提前做好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对从重点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按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继续做好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
13.对患病以及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要及时给予关心关怀,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14.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外出佩戴口罩,睡眠充足,作息规律,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15.做好权威信息传达。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争取师生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引导师生和家长面对疫情不恐慌、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重要信息要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六、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16.全市教育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区、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于1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信息员名单及防控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5:00前,向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摸排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市属高校信息员要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及时报送《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排查表》。
18.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
19.市教育局建立局领导挂钩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定期对联系区工作进行调度,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听取督导工作有关情况。
20.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的,要表彰、大胆使用;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全市教育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市委常委会提出的“七个一律”和“五个确保”的要求,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扛起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