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勤政廉政机关建设,办人民满意的玄武教育,区教育局、教育局工委作出如下规定:
一、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学校开展调研活动,完善“一拖二”服务学校工作制度。局领导每年到责任区内联系学校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建立联系点37个,撰写调研报告1篇以上,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机关干部每月到责任学校联系不少于1次。要带着问题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多听意见,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解决民生难题。畅通意见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多办惠民实事,解决民生难题。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提升办事效能。健全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局领导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坚持局领导接待周制度,每周固定一名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三、精简会议简报。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以区教育局、教育局工委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不得以科室名义召开由公办学校校级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区教育局保留《玄武教育》报和《教育舆情摘报》。
四、减轻学校负担。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在学校用餐。确需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费用自理。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专项工作会议以及表彰等活动,未经办公会研究确定,一律不临时组织各类检查评比等活动。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五、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江苏省十项规定、南京市委两个“一律”的规定和玄武区委十八项规定,压缩行政费用开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布设花草,不摆水果、香烟和发礼品,不制作背景板,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用品等,不安排宴请会议代表。
六、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子女、亲友升学、就业、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出国及群众反映的热点方面不得利用工作关系营私舞弊。
七、优化科室服务。组织本科室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争创“文明科室”,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积极开展教育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建设,提高全区教育系统服务社会的水平,以服务的提质塑造玄武教育的良好形象。
八、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完善教育局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对作风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处理。
(区教育局、区教育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