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文明校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宁教宣德[2017]35号
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市有关直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根据已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南京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教宣德[2017]18号)要求,现将学校现场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9月28日—29日
二、评估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标准和测评细则。
三、评估程序
1.听取学校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师生问卷调查
其中,2、3两项程序可由评估专家组安排同时进行;问卷调查需组织40名学生、20名教师参与。
四、评估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评估工作需要,决定选调有关同志作为专家评委参加现场评估工作(具体名单附后),请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及市直属学校(单位)给予支持配合。
六、评估准备
定于9月26日(周二)上午9:00,在市教育局207会议室召开“南京市文明校园”现场评估工作会议。请评估组专家、各区德育科长、申报评选的直属学校德育主任参会。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准备。各区要督促指导申报学校做好迎评相关工作准备,与评估组联系人做好对接和交通指引;各申报学校应立足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根据评估标准和测评细则,提供真实、必要的创建材料,组织好参与问卷调查的师生。
2.廉洁自律。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规定,一切从简。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宣德处联系,电话:83639940。
附件:“南京市文明校园”评估组专家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