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南京市文明校园”的通知
宁教宣德[2017]38号
各区教育局、文明办,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崇尚文明、崇德向善、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省教育厅、省文明办于2016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市文明办于2017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南京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教宣德[2017]18号)。在学校自主申报、区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文明办于9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最终确定南京市洪武北路小学等32所学校为“南京市文明校园”(名单附后)。
希望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加强对命名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各学校要继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学校文明向上的氛围,充分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全市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南京市文明校园”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