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市级第11期个人课题过程资料的操作说明

文 / 市教科所 责编 / 项云 2020-09-05 点击 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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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市级第11期个人课题过程资料的操作说明

      南京市第11期“个人课题”主持人:

      南京市教科所网站已发布《网络平台提交市级“个人课题”研究过程资料的操作说明》,具体链接请见http://www.njjks.cn/xxdt/tzgg/2020-09-02-2915.aspx

      市教科所提醒:

      1.研究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认定,每个研究阶段首次点击“提交上报”按钮的时间为系统认定的有效时间,其后修改同一阶段研究成果的时间一律不记录。即某一阶段的有效时间以第一次成功提交该阶段成果的时间为准。如第一阶段研究成果提交时间为2020年9月6日,之后的任何一次修改这一阶段资料的时间,平台均不再记录。

      2.每次操作结束后,如修改研究阶段成果,均需要点击“提交上报”按钮才会视为成功保存,请务必注意。

      3.因为匿名评审,研究阶段成果请勿出现人名、校名等信息。

      4. 每期“个人课题”申请结题的具体要求与细则要等到结题评审当年才会公布(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请结题时间为2022年),但提交“个人课题”研究的过程性资料为申请结题的必要条件。相邻两个研究过程资料的网报时间至少需相隔4个月,两年研究时间最多可以提交6次过程性资料,第十期“个人课题”申请结题要求之一为两年提交3次过程性资料。请各位主持人重视过程性资料的梳理与网报,以免影响申请结题。

      操作过程中有问题或遗忘修改密码,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或致电服务电话84598503-113或107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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