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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玄教【2020】83号
关于开展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励广大教师为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按照区教育大会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编外招聘的教师和教师发展中心在职在岗教培员(以下统称学校)。已获得过“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含教培员,下同)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计划评选110名左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人数,并参照学校发展情况分配推荐数额(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2015年1月1日之后从外市(区)调入的市级和区(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如需取得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须申报参加评选,但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凡有违反《规范》《标准》行为的不得参评。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校、本区同行中有较高威望。乐于奉献,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2.参评教师须在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1年及以上跨校交流的任教经历,或在孝陵卫街道、玄武湖街道、红山街道等片区学校以及新建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评教师须有一轮循环教学经历(小学教师一轮循环不低于2个年段),或担任过三届毕业年级的教学工作。
3.参评的小学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须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中的一项:(1)须在2012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参评教师须在2014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特别优秀的教师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2)须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参评的教培员须具备6年及以上在学校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4.参评的中学教育阶段教师须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5.参评教师须获得过区优秀青教师荣誉称号,或其他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201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违反师德师风,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7.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8.其他条件见《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群众公认、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3)、学校推荐、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及课堂教学考核、终评等程序,进行评审。其中,经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后,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师名单。最后,根据考核总体情况,确定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候选人名单;经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公示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2021年9月予以表彰。
五、工作步骤
1.学校推荐工作2020年10月上旬完成,并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
2.材料评审2020年10月下旬完成。
3.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2020年11月上旬完成。
4.课堂教学考核2020年12月上旬完成。
5.终评2020年12月中旬完成。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本校骨干教师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调动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注重师德、注重课堂、注重实绩。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向薄弱学校倾斜。
3.严肃纪律。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严守评选纪律,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申报人员,以及违规违纪的评审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及评审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办法》
2.《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玄武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要求
(一)教学工作要求
1.业务水平高。具有系统、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较高,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能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较好地开设选修课,并能较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区、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起骨干作用。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自2017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校级领导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在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学业质量提升等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区、校范围的教师中具有榜样作用。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2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教学评比中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撰写经评委鉴定达到学科教学带头人要求的教科研论文3篇,其中申报学科的专业学术论文应不少于2篇(或1篇论文1篇教学案例)。至少有2篇是独立发表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是独立发表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另有1篇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市级刊物指《南京教研》、《南京教育》,省级及以上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撰写,本人撰写不少于总字数的五分之一。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
(三)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要求
乐于奉献,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经区、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每位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8节,并能及时反馈、指导;被指导对象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及教学质量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及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四) 教培员要求
教培员除具备“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从事专职教科研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教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熟悉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针对学科特点,开展主题明确、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教研活动,较好地发挥教学研究、指导、管理、服务作用。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①每学年听课60节及以上并撰写听课综述,其中,科教培电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之外每学年到基层学校听课、督导、视导30节(次)及以上并撰写相关报告、反馈意见;②在区级及以上开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4节(次);③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前5名)参与市级规划课题或省级及以上本学科教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和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④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1部及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及以上规划或立项教材(不少于总字数五分之一),或有1篇及以上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专业论文,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⑤组织本学科开展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或管理创新,有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及过程性材料,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成效),指导本学科的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基本功比赛、优课评比等并获奖。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申报参加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动员,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材料评审、听评课、教学质量考核、同学科教师评议等程序,根据文件规定的名额,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于2020年10月9日前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学校填写《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教师名册》(附件4),发送至教培处邮箱:xjxjpc2014@126.com 。
2.区级评审
区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照相关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组建各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特别是注重对教育教学实绩的考评。有教培员参评的学科评审由区教育局直接主持实施。
(1)材料评审
各校将参加评审的教师申报材料于2020年10月9日前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学科专家组于10月15-16日进行材料评审。
(2)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
对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等。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6日,考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情况,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单。
(3)课堂教学考核
学科专家组于2020年11月11日-12月9日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理科教师还需完成相关的实验操作考核。
3.区教育局审定
区教师发展中心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于2020年12月18日前确定区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并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①《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②2017年1月1日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见“评选条件”教科研工作要求)。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④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证书(证明)。⑤能反映2017年1月1日以来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需出具: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1年及以上跨校交流的任教经历,或在孝陵卫街道、玄武湖街道、红山街道等片区学校以及新建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②2015年1月1日之后从外市(区)调入的市级和区(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调动证明材料。以上两份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均需学校审核原件。
在区学科评审组进入“课堂教学水平考核”程序时,参评教师需根据评审组的安排提供评选时开课的教案。
2.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论著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四、评审项目及赋分(总分5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 考核150分。
2.“教育教学绩效”考核150分。
3.“教科研成果”考核100分。
4.“课堂教学水平(含教学基本技能)” 考核100分。
附件2
第十届“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名额分配
序 |
学 校 |
名额 |
序 |
学 校 |
名额 |
1 |
第九中学 |
11 |
31 |
南师附小 |
9 |
2 |
第十三中学 |
11 |
32 |
南师附小仙鹤门分校 |
4 |
3 |
人民中学 |
8 |
33 |
中央路小学 |
5 |
4 |
玄武高级中学 |
11 |
34 |
南农实小 |
5 |
5 |
第九初级中学 |
7 |
35 |
樱花小学 |
5 |
6 |
十三中锁金分校 |
7 |
36 |
红山小学 |
4 |
7 |
红山中学 |
7 |
37 |
月苑一小 |
7 |
8 |
五十四中 |
4 |
38 |
科利华小学 |
3 |
9 |
科利华中学(含铁北分校) |
7 |
39 |
孝陵卫中学小学部 |
2 |
10 |
南理工附属中学 |
7 |
40 |
北小紫金山分学 |
1 |
11 |
孝陵卫中学 |
3 |
41 |
南师附小铁北分校 |
1 |
12 |
紫东实验学校 |
4 |
42 |
玄外附小 |
3 |
13 |
玄武外国语学校 |
7 |
43 |
特教学校 |
1 |
14 |
科利华紫金中学 |
1 |
44 |
玄武门幼儿园 |
2 |
15 |
玄武中专 |
10 |
45 |
北幼(含恒嘉分园) |
3 |
16 |
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
2 |
46 |
北幼月香分园 |
1 |
17 |
锁金一小 |
3 |
47 |
北幼阳光分园 |
2 |
18 |
锁金二小 |
3 |
48 |
长幼(含铁北新城分园) |
2 |
19 |
宇花小学 |
3 |
49 |
银城双语幼 |
2 |
20 |
海英小学 |
4 |
50 |
南师附小实验幼 |
2 |
21 |
小营小学 |
5 |
51 |
逸仙实验幼 |
2 |
22 |
北京东路小学 |
5 |
52 |
锁金幼 |
2 |
23 |
北小阳光分校 |
3 |
53 |
半山附幼 |
2 |
24 |
成贤街小学 |
4 |
54 |
孝中心幼 |
2 |
25 |
立贤小学 |
4 |
55 |
南师附小实验钟秀分园 |
1 |
26 |
逸仙小学 |
3 |
56 |
集体园 |
2 |
27 |
长江路小学 |
6 |
57 |
部门办园 |
9 |
28 |
理工大实验小学 |
9 |
58 |
民办园 |
5 |
29 |
洪武北路小学 |
3 |
合计:254 |
||
30 |
同仁小学 |
3 |
|
||
注: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得突破文件规定的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