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 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 年9 月24 日至9月30 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家长(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实施方式
1. 问卷发放。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
2. 问卷分配。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根据身份参与问卷调查。
3. 问卷和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附件:教育满意度问卷调查二维码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校务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附件:教育满意度问卷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