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在“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玄武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实现“两高”“三区”战略目标中的引领作用,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中评选玄武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成果。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教育科研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办法,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本次评选由区教科所负责实施,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
附:玄武区“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玄武区“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充分总结和表彰“十一五”期间全区教育科研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激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十二五”期间更好地通过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开展本次评选活动。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教育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推选出符合标准、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先进个人和科学性应用性的优秀成果。
二、评选标准
1.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的市级(含)以上规划课题主持人、负责教育科研的学校(园)领导、教科室主任中共评选100名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政治思想素质较高,业务素质优良,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十一五”期间在报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一篇以上。
(3)能够独立承担市、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个人课题),并按课题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丰硕、成效显著,在本校和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4)教科室主任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担任学校(园)科研管理工作至少2年,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管理能力。
2.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在公开出版的研究专著或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中评选200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参评成果要有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新思路、新对策,具有应用和推广的价值。
三、评选步骤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分别填写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申报表。优秀成果要附公开出版的研究专著或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原件。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2.区考核评定
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在区第三届教育科研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玄武区“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申 报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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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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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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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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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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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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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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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主持的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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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教 学 研 究 主 要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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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章)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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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 所评审 意见 |
区教科所(盖章) 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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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 局审批 意见 |
区教育局(盖章) 审批日期: |
玄武区“十一五”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申 报 表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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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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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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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研究的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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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发表或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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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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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 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章)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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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 所评审 意见 |
区教科所(盖章) 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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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 局审批 意见 |
区教育局(盖章) 审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