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科院科〔2013〕14号
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各县(市、区)教科室、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各特殊教育学校:
近年来,全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在展示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科研成果、形成群众性教育科研热潮、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广泛欢迎。现将2013年论文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在职中、小、幼教及特殊教育工作者,包括在职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可以独立或合作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论文选题
有关德育、教学、课程开发、班级管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均可成为研究对象与论文主题。
三、参评要求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中小学论文取消个人申报,经县(市、区)管理员审核后,由学校统一申报。(详见“申报流程”)。
2.本次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每位教师限报一篇论文参赛。
3.参评论文的形式,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研究等,但都必须符合各自的写作规范。论文要注重研究,切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往年已参加“师陶杯”评选并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4.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细加核对。注释统一用脚注,每页编号。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最后。注释和参考文献要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
5.论文篇幅在5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设置为:正文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6.为了从时间上确保论文评选质量,中小学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0日,幼教、特教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四、申报流程
(一)中小学论文申报流程
1.资格确认。申报确认为江苏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成果共享学校”(去年已申报的学校无须再次申报),非“共享学校”不得申报。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每个学校确定一位管理员,全权负责本校教师的论文申报工作。
2.管理审核。学校管理员将学校教师参赛名单提交给县(市、区)教科室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3.登录平台。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网站,点击进入“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专栏。学校管理员利用专属用户名[由县(市、区)管理员提供],进入“网上申报平台”。
4.论文提交。学校管理员登录后,根据页面提示,向系统提交参赛论文;提交的论文电子稿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实施匿名评审。电子稿只能是word生成的doc格式文件。
5.成功确认。论文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论文的信息条目。
(二)幼特教论文申报流程
1.进入“网上申报平台”。登陆幼教与特教研究所网站,进入“资源中心”专栏。
2.填写学校、作者及论文信息。进入“师陶杯网上申报平台”界面后,请按提示步骤逐一正确填写学校、作者及论文信息。每篇论文都会获得一个相应的编号。
3.上传论文电子稿。按平台的提示将论文电子稿上传。提交的论文电子稿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实施匿名评审。
4.论文备份。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向指定邮箱youjiaosuobg@163.com发送电子邮件以做备份之用。附件的文件名为论文编号(如果是多篇论文一并发送,请打包),附件中的每一篇论文电子稿请写清楚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组织工作
1.中小学论文评选委托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做好本地论文申报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各县(市、区)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论文申报的管理工作。
2.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协同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做好中小学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
3.中小学论文获奖证书、奖品,委托各市教科院(所、中心)组织各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发放。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保证评选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2.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选,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评定,设特等奖10名,一、二、三等奖若干。
3.本年度论文评选设立县(市、区)及学校组织奖。
4.获奖结果将分别在基础教育研究所和幼教与特教研究所网站上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网站、幼教与特教研究所网站查询。
中小学论文参赛联系人:基础教育研究所宗锦莲老师
电话:025-83758292,025-83758295;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