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选拔第二届亚青少年火炬手实施方案

文 / 曹晨 责编 / 曹晨 2013-06-06 点击 4639

    依据南京亚青会火炬传递总体策划执行方案,南京亚青会开幕前将在南京市玄武区和建邺区境内组织为期两天简约的火炬传递活动。火炬手选拔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弘扬“卓越、友谊、尊重”的奥林匹克价值观,传播“青春活力、参与共享、文化融合、智慧创意、绿色低碳、平安勤廉”的南京亚青会办会理念。为做好南京市第十三中学亚青会火炬手选拔工作,按照亚青组委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名额

    在我校14—17岁年龄段在校中学生中选拔青少年火炬手4名(男生2人、女生2人)。

    二、选拔标准

    1.参加选拔的火炬手年龄要求为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青少年,原则上不超过17岁;

    2.热爱祖国、热爱南京,能代表南京亚青会形象或展现亚洲青少年风采;

    3.积极参与“迎亚青”系列活动,积极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和南京亚青会办会理念;

    4.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热爱体育运动,乐于奉献,或自身经历对他人有教育和激励作用;

    5. 体育成绩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及以上,参与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6. 须由监护人在火炬手申请表相应栏签署同意书。

    三、选拔办法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认真把握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有意申请“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青少年火炬手”的青少年,必须认真填写“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青少年火炬手申请表”进行自荐,并附5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和能反映本人热爱体育的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候选人事迹材料应结合选拔标准反映其全面情况,突出其取得的优秀成绩或感人事迹。

    3. 考核后推荐青少年火炬手候选人,在校内进行公示后将材料提交至区教育局初审。

    4. 由市教育局组成评审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490名青少年火炬手候选人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南京亚青组委文化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6日)

    根据本方案各学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火炬手选拔。

    (二)选拔候选火炬手(6月14日前)

    1. 推荐阶段:6月10日全天、11日上午,学生上交申请表。

    2. 海选阶段:6月11日下午,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选拔,视材料确定大于4人的候选人名单。并上网进行公开展示。

    3. 票决阶段:6月13日,全校学生对亚青火炬手候选人进行投票,决选出4名亚青火炬手。

    4. 公示阶段:6月14日在全校进行公示。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德育处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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