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公示表

文 / 屠桂芳 责编 / 屠桂芳 2013-09-04 点击 17516

教  育  收  费  公  示  表
 

——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收 费 依 据

备     注

 

一般高中

(二星级以下高中)

500

宁价费[2007]267号

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

不再收取学费。

市重点高中

(二星级高中)

650

省重点高中

(三、四星级高中)

850

择  校  费

不超过3万元

宁价费[2007]267号

 

 

代办教材

(含磁带)费、

作业本费

320

宁价费[2007]267号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校  服  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7]267号

1、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购买。

2、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军训服装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7]267号

 

社会实践活动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7]267号

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住  宿  费

100

宁价费[2007]267号

1、住宿费含水电费。

2、住宿条件好的,经市(区、县)物价局批准后,可适当提高。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20号

 

说  明

具有南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民办,不含择校学生)的学习费用,按宁教财[2009]16号文件规定,实行“助学券”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投诉电话

南京市物价局:12358       学校所属区(县)物价局: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    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83639901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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