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要点及日程安排
一、条件要点
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含)以上教龄。
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
在区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含)以上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过奖。
须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的教研科研成果3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有1篇是所教学科案例,1篇在省辖市(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在省辖市(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3年(含)以上。
二、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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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 月23日 |
在校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0年10月24日 |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学校确定本校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联络部门(教科室)。 |
2013年10月25日 |
在校园网公布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文件解读及评选工作时间表。发布动员通知。 |
2013年 10月25日-10月29日 |
各教研组向本组教师传达“关于开展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梳理排列出本组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员。 |
2013年10月31日 |
参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整理材料,交评选工作联络员(教科室)。 |
2013年11月1日 |
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完成评选推荐名单确定工作(9人),并公示于校园网。 |
2013年 11月2日-11月4日 |
获学校评选推荐的人选进一步整理完善材料后交教科室。 |
2013年11月4日 12:00前 |
填写《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将加盖公章的《第八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候选人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区教研室。 |
三、材料准备
请申报参评教师按下列分类整理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
3、论文发表复印件、参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公开课、讲座证明或赛课、基本功竞赛等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年限的证明;
6、课题研究结题证书复印件;
7、其他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应在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或发表(出版)。教研科研成果为2010年1月1日以来。申报材料必须按此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材料所有纸张均为A4。
材料报送教科室时间统一为11月1日上午(截止12:00),不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