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金秋杯”论文评选的通知

文 / 高学林 责编 / 未知 2013-11-05 点击 8086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教育集团

第十一届“金秋杯”论文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各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高,总结集团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教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服务于新课程改革,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创新教育,为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供发展路径。经研究共商,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开展2013年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教育集团第十一届“金秋杯”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本届“金秋杯”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主题词为“阅读课程、品味课堂,建设专业且绿色的教学”,旨在追求教育本真,践行课改理念,观照教学实际,提升行为品质。

  一、参赛对象:南京十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本部、红山校区、锁金分校、科利华中学、玄武高级中学、紫东实验学校、五十四中)全体教师。

  凡在职教师在2013年初至今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经验体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体会、教育理论研究等论文均可参评。已在期刊上发表的或在全国、省、市、区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比。

  (45周岁以下教师原则上参加,45周岁以上教师鼓励参加)

  二、评选时间:

  1、论文撰写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25日

  2、论文整理编号:2013年11月26日——11月30日

  3、评委评审时间:2013年12月1日-—15日

  4、奖证颁发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三、参赛要求:

  论文形式不限,可为专业性论文,可为叙事性文体,可为反思性总结,可为故事性案例等,避免简单解题类、流水实录类。

  论文中不可署有姓名,另附论文封面注明。

  论文用A4纸打印,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5,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单倍行距,全文宋体。

  凡复写率高的、不符合上述格式规范的文章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比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审、择优评奖的方式。

  由教研组收集纸质稿和电子稿后交本校教科室,再由各校教科室分类登记,汇总交总校教科室。

  成立“金秋杯”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分文科组、理科组、综合组、终审组。

  各组对各校稿件进行初评,按照一等奖25%、二等奖25%,三等奖35%的比例遴选论文,并将获得一等奖推荐的论文递交终审组严格评审出占总数20%的论文认定为一等奖,其余认定为二等奖。

  由总校教师发展专家委员会再对一等奖论文进行“高评”,评选出各校文科:理科:综合=4:4:2共十篇论文的作者,授予“教研之星”荣誉证书。

南京第十三中学教科室

                                                  2013年11月5日 

附1:评分标准

  1.标题有新意,有内涵;(5分)

  2.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中心思想突出;(30分)

  3.内容丰富、充分,紧扣实践问题;(40分)

  4.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详略得当,有一定的写作技巧;(10分)

  5.语言优美,文笔流畅;(10分)

  6.字数不少于2000字,但一般也不多于5000字,无错别字。(5分)

附2:参评论文封面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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