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任期自2008年8月至今,已满3年。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任期已满。经区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总支批准,拟于2011年11月16日召开南京市第十三中学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本次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通过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第八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二、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拟定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七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8名。
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后,由委员中推选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
女职工委员会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名,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2名,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
三、工会委员任职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
2、代表和维护大多数教职工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到教职工的信赖。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脚踏实地,能密切联系群众。
4、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会知识,并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5、是教育教学骨干,在教职工中有号召力。有一定的组织活动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党总支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五、会员大会的筹备
本次会员大会在学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由我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负责实施。筹备组成员由党总支、上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工会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