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证书”签证通知
为规范管理我区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市区教育局及人事部门要求,现将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签证工作安排如下:
1、签证对象:
参加继续教育的具有教师资格和职称的在职教师和其它职称系列的工作人员(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2014年将要退休的可不签证,但如需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志必须签证(2013年工作的新教师不参加签证)。
2、签证条件及学时要求:
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全年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
初级职称教师全年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8学时。
具体学时要求分配如下:
继续教育形式 |
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全年学时数 |
初级职称教师 全年学时数 |
参加境外及国内、省、市、区(县)等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含高层次学历培训); |
不少于24 |
不少于16 |
教师所在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 |
不少于24 |
不少于16 |
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教科研活动等(校内及校外的教科研活动,含论文撰写) |
不少于24 |
不少于16 |
总学时 |
不少于72 |
不少于48 |
3、签证步骤
(1)各单位集中开会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签证的意义和要求。
(2)符合签证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提出登记申请(必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书面学时证明材料)。
(3)学校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其中,“主办部门、办学单位、学习形式”三栏不填,签证时统一盖章;“学习时间”一栏填写“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学习内容”一栏要按照签证工作说明中的“签证条件及学时要求”正确填写。
(4)各校、幼儿园相关人员带上填写完备的“一册、一证、一件”(即南京市玄武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01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签证名册,一式两份,上交一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和每位参加签证教师的相关学时证明材料(每位教师需提供区级及以上培训及校本研修的考勤卡)务必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市玄武区教师进修学校(太平门街79号)办理签证手续(证书与名册编号顺序一致)。
4、验证工作
2014年需要晋升职务的教师,先参加继续教育证书集体签证;评职称前还需根据人事部门要求进行验证工作。
5、注意事项
(1)原有继续教育证书继续使用,新来的同志由各校统一到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培处余老师处领取(签满换证的需带上旧证换)。
(2)启用新证要贴好照片,填写好基本情况页。“发证单位”和“证书编号”不填写,统一盖章。
(3)证书遗失的要补办,但编号不能变,填原来编号。
(4)因工作调动的教师证书原编号不变,学校登记时,排在名册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