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启动“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5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文章的征收与纸质文本的要求
1.文章征收
2014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文章。
2.文本的要求
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经遴选,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网上申报。注意: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文章作者限一人。
(3)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四、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比、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写作培训大会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已于3月18日在雨花台中学召开全市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写作培训大会,阐述写作方法,剖析常见误区。
2.校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评比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于4月10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文章。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比,并依据各区教科室关于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数量的要求,向区县教科室上报优秀校级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3)。
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遴选出优秀的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20篇,则上报市级参评文章一等奖篇数为4篇、二等奖篇数为6篇、三等奖篇数为10篇。
3.区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申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所)于4月16日——4月21日,接受各校的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并在4月22日——4月30日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评比文章。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560篇,则上报市级一等奖篇数为112篇、二等奖篇数为168篇、三等奖篇数为280篇。
4.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网报)、评比
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3月26日0点起至4月10日24点,具体操作稍后发布。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于5月5日——5月9日按相关要求向市教科所推荐区域内遴选出的优秀文章(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上报文章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各家上报文章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
市教科所将于5月12日——7月16日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初、复评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评比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2014年7月31日前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14年11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联系人员及方式
教师发展研究室,电话:82212028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文章评比不再收取任何评比费。
请各区县教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
南 京 市 教 育 学 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可点击下载,关注附件1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