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教育工委(党委),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区和学校要将学习宣传《办法》纳入工作总体安排,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相结合,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包括与《师德手册》(2013版)的学习结合起来,引领广大教师确立崇高的师德风尚,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价值追求,在系统上下、学校和教师中形成以师德高尚为荣、以失德失范为耻的强有力的环境氛围,有效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 二、加强自查,针对问题,严肃查处 各区和学校要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结合本区、本校实际,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迎接第三十个教师节,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及有关主题活动,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苗头、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要依据本《办法》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个教育一片,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决不姑息纵容。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在各项考核和评优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的制度。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长效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相关的制约监督、激励引导贯穿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把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评价情况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探索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各区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学校落实教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及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实施长效管理,确保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持之以恒,深化推进 各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组织程度,始终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同时,进一步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创新做法,不断弘扬高尚师德,以师德楷模引领广大教师崇尚荣誉,珍惜岗位,立德树人,推进师德建设不断深入、南京教育健康发展。 请各区和学校于6月30日前将学习贯彻《办法》所做的工作和有关经验做法,报送市教育局宣德处,电子信箱:xcydy@126.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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