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市直属学校教科室:
按照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总结提炼、展示交流“十一五”“十二五”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以激发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成果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本次评奖活动由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申报评审办法、申报评审书附后,并发布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网址:http://www.njjks.cn),申报者可以直接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2014.10.30
附件一: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附件二: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三: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汇总表
本校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务必尽早与教科室做联系!
附一: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一、评奖范围
南京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个人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比例5%,二等奖比例15%,三等奖比例30%。
三、成果形式
市级以上“十一五”“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呈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专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
2.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经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经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经济价值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特点的著作,包括辞书、教材、研究综述等。
翻译、编译作品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研究报告、计算机软件、仪器设备、音像制品以及教材、教参等可以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四、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1)仅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个人课题成果暂不接受申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2)已获得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1)成果独著者在南京市教育系统工作;
(2)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南京市教育系统工作;
(3)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1)所有成果须在2008年1月1日至今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2)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3)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4)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五、送审材料与送审程序
1.送审材料
包括《南京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成果主件、成果附件一式五份送教南京市教科所课题规划研究室。并将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汇总表电子稿发南京市课题规划研究室邮箱(ktghyjs@163.com,请注明优秀成果申报)
2.送审程序
区属学校(单位)由区教科室(所)集中申报,市属学校(单位)直接申报。
3.申报时间、地点
成果材料申报送教南京市教科所课题规划研究室;电话:82212023,82212025.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