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 高学林 责编 / 未知 2015-05-18 点击 8070

玄教办通〔20151
 
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2015“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5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校(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积极参加论文评选活动。
玄武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要认真负责组织、初审、送评工作,各单位要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将论文纸质稿2015620日前统一交区教科所。同时,将电子稿统一发至区教科所邮箱(邮箱地址:lema2007@126.com
 
 
玄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关于举办2015“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科室:

    自2011年开始,成功举办了四届“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以来,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也获益良多,我们在坚持和坚守中将继续举办“201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为原创,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内容包括教育均衡、校长领导力、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策略、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建设、幼教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字数在2000-6000字。

    二、参评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特别说明:
学校管理、学校各部门管理、年级组管理、教研组管理、备课组管理、班级管理、作业管理、。。。。。。学校中的管理无处不在,学校中的每一位人员都是管理者!)

    三、参评办法

    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县相关部门组织论文初选,并以各县(区)80篇论文为上限推荐,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只接受纸质论文,不接受电子文本和网上论文;参评论文请用A4纸打印或誊写并加盖组织单位公章,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如发现抄袭他人论文的向所在单位通报;已正式发表、已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为3%,一等奖为7%,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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