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第八期“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 / 高学林 责编 / 未知 2015-09-14 点击 8787

关于南京市第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市教育科学规划第八期“个人课题”主持人: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定的《个人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个人课题结题工作将于201510月开始。请各主持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结题要求

1.每项课题至少需要提交课题过程性资料2次,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南京市第八期个人课题网上提交研究过程的通知.。

研究附件侧重表明如何开展研究,得到研究结果所采用的方法与工具。主要指研究方案、研究工具(问卷、测试题等)、原始数据、数据统计方法、实验观察记录等各种原始材料。具体可以包括与课题关键词高度相关的文章(如论文、案例、叙事等)、备课笔记、工作手册、研究记录、教后感、阶段性的研究报告、学生作品、测试卷、调查问卷、统计过的数据、图表等。请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选择能呈现研究过程的附件。

2.课题研究报告

每项课题必须上网提交一份课题研究报告。具体操作详见南京市第个人课题网上提交结题报告流程

研究报告须结合课题研究的实际工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及实用性等方面加以说明,并请注意研究报告的学术性。

科学性:研究的问题真实,研究方法恰当,论证严密充分,结论合理可信。

创新性:研究已取得的进展,成功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了新的教育成果。

规范性:研究体系完整;研究设计与实施规范、严格;论述全面,概念明确,逻辑严密;资料可靠,引证规范。

实用性:对解决教育实践问题有创新性的指导意义,有一定的应用与开发前景。

特别说明:如课题研究方向有微调,需要修改课题名称,可在提交研究报告时说明缘由(网上提交有此选项),但能否修改成功,需要专家评审时确认。

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研究报告标题

“XXXXXXX(课题名称)”研究报告

(2)课题界定

关键词、核心语的界定清晰、准确,限定其范围,明确其含义,说明课题研究方向和角度。

(3)课题的理论(政策)依据

围绕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列出课题研究所依据的若干个具体的理论观点或若干项具体的政策,所依据的理论要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所选择的政策要具有时代性。

(4)问题的提出

①研究背景:选题缘由,即阐述为什么要进行该课题研究;

②进行充分地文献研究,把握相关课题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系统、全面的叙述和评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

(5)研究的目标

概括地说明研究已达到的目的。

(6)研究主要过程(时间、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详写)

“研究的主要过程”是课题研究的主体部分,表述要思路清晰、主线明确、重点突出,充分体现是如何运用教育研究的方法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遵循教育规律进行理性思考的这一过程。可采用归纳、提炼等方法,陈述课题实际运行的情况,其中,除对研究的时间、进程等方面据实说明外,还需阐述在哪一阶段应用了哪一种研究方法,开展了什么研究,解决了“研究目标”中的哪些问题,取得了什么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什么不足等。

(7)研究的成果(详写)

这是研究报告的重点,需与研究问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高度相关。其一,通过课题研究获得什么启发,得出什么规律性的东西。如新观点、新认识,新的策略、新的教学模式,或者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什么效果等。用数据说话,以事实证明。其二,何时在何种刊物发表了与课题相关的文章,论文参加了何种级别的评比获得了什么等次,学生参加相关竞赛获奖情况。

(8)反思

思考研究是否存在问题,或者下一步的研究设想。要求所找出的问题客观真实,表述简洁明确。

(9)引用或参考的文献

引用文献资料的书写格式一般是先在引文页的页脚处用阿拉伯数字的圈码加注,然后在研究报告末尾的“参考文献”中用圈码一一对应地列出所引用的文献目录。

参考文献的的书写方式是以阿拉伯数字为序号,然后列出作者姓名、文献名称及出处。如果文献刊载于报刊上,出处应注明刊载的报刊名称及期数;如果文献是一本书的某一章节,则注明书名、第几章(或第几页)及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和版本。

 

三、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请各主持人于1010——20日网上提交结题材料(开通时间:1010日0点至10月20日24点)。

特别说明:逾期不申报材料将视为放弃结题。

 

四、结题评审时间

市教科所、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委托“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进行第八期“个人课题”结题评审,并于2015年12月31日网上公布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所有研究报告均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后果由主持人自负。

2.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资格,并将在网上通报;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研究。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联系,或到南京市教科所网站查询。

 

六、联系人员及方式

教师发展研究室,电话:82212028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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