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组青年教师寒假论文之五

文 / 曹勇军 责编 / 曹勇军 2012-02-24 点击 6236

 

苏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若干词语释义商榷

 夏 丹        

苏教版教材自使用以来经不断修正重版,日臻完善。然而再完美的作品吹毛求疵起来,也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就其现行的五本必修教材(必修一、二为第5版,必修三、四、五为第4版)文言文部分若干词语的释义提出自己的意见,谨与各位商榷。不当之处,敬请教正。

我们将教材对词语释义的不妥大致分为两类,一为释义不正确,一为释义不准确。

释义不正确的有“师道”、“向使”、“判”、“悲”、“武”、“克”、“掩抑”、“舫”、“效”、“而”、“犹然”、“次”等。

“师道”出自必修一《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教材释义:“【师道】从师求学的道理。”《辞海》对此“师道”的解释与教材同 [1]。《辞源》于【师道】下有一义项为“求师从师之道。”所举之例是“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2]但没有对“求师从师之道”的“道”做进一步解释。我们认为教材及《辞海》的解释不妥。首先从课文内容分析,韩愈是想借李蟠的“不拘于时,学于余”呼吁世人重兴从师学习的风尚。其次,从逻辑上分析,依教材对“师道”的释义,“师道之不传”当理解为“从师求学的道理没有传承”,这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因为道理古今无二,没有传承不传承的说法。而且教材对“师道之不复可知矣!”的解释是“求师之道的难以恢复由此可以知道了。”教材虽未对注解中“求师之道”的“道”进行阐释,但我们可以推测其认为此“道”不作“道理”讲,因为没有“道理难以恢复”一说,只有风气、风尚难以恢复之说。基于上述两点,我们认为“师道”当为“尊师、从师学习的风气。”《汉语大词典》(下文简称《大词典》)认为“师道”“指师之地位、作用以及尊师之风尚。”[3]所举之例正是“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大词典》得之。

“向使”出自必修二《六国论》“向使三国各爱其地,……”教材训“向使”为“以前假使。”从语义上分析,“假使”即可,文从字顺,语义完整,无须“以前”,符合经济原则。从训诂角度看,“向使”训“假使”,不训“以前假使”。《辞源》:“【向使】假使。《史记·秦始皇纪·论》引贾谊:‘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4](案:今中华书局版《史记》为《秦始皇本纪》)。《辞海》:“【向使】假使。《后汉书·张衡传》:‘向使能瞻前顾后,援镜自戒,则何陷于凶患乎?’”[5]。《大词典》:“【向使】假使;假令。”后引数例[6]。则“向使”训“假使”明矣。

“判”亦出自《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教材:“【判】决定。”笔者认为此“判”当作“区别、区分”解。文章此前叙述诸侯割地不已而强秦侵之愈急,则二者之强弱胜负已经区别开来了。若释为“决定”,则谁或什么决定二者之强弱胜负?如何决定?不得而知。且前人训“判”为“区别、区分”之例甚多。晋殷仲文《解尚书表》:“宜其极法,以判忠邪。”清唐甄《潜书•任相》:“居正之功如是,虽有威权震主之嫌,较之严嵩,判若黑白矣。”[7] 成语“判若云泥”、“判若天渊”之“判”亦作“区别、区分”解。

“悲”出自必修三《指南录后序》“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教材释“悲”为“思念,同情”。要弄明白“悲”的意思,先得明白“志”的意思。《辞源》中“志”有“志向,立志”之义,《大词典》中有“意志,感情”之义。文中的“志”作“志向”、“ 感情”皆可,“予志”即为“我(爱国救国)的志向”或“我(爱国报国)之情”。然而,无论是“志向”还是“感情”都不能作思念的宾语。而且无论是《辞源》、《大词典》还是《汉语大字典》(下文简称《大字典》)释“悲”时,都将“思念”和“同情”分为两个义项,二者没有同列。因为“思念”与“同情”区别甚大。而教材释“悲”为“思念,同情”,二者同列,显然不妥。

“武”出自必修三《烛之武退秦师》“以乱易整,不武。”教材的注释为“用混乱相攻取代联合一致,是不勇武的。”据教材,则“武”训“勇武”。先看其他例句:《国语•晋语三》“且战不胜,而报之以贼,不武。”[8]说的是公开打仗打不过,而用不光明的手段报复,不符合用武的道义准则。《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十九年》“吾以许人而背之,不信;纵其去而击之,不武。”[9]言使人离去又偷袭之,不符合用武的道义准则。以上例句中“武”皆不训“勇武”。并且以混乱相攻代替联合一致与勇武与否无关。所以《大词典》将“不武”训为“使用武力所应遵守的道义准则。”[10]而非教材所说的“勇武”。

“克”出自必修三《谏太宗十思书》“能克终者盖寡。”教材将“克”释为“能够”,即与“能”同义,那么“能克终”当释为“能够能够终”,显然不妥。并且教材对【能克终者盖寡】整句的解释是“能够善终的很少”,不知如何从“能够能够终”得到“善终”之义?笔者之意为“克终”当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解释。《文心雕龙•祝盟》:“然义存则克终,道废则渝始。”[11]《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康三年》:“汉高祖尊宠五王而夷灭,光武抑损诸将而克终。”[12]以上二例,“克终”分别与“渝始”、“夷灭”对举,故《大词典》:“【克终】谓善终。”[13]当从之。

“掩抑”出自必修四《琵琶行并序》“弦弦掩抑声声思。”教材于该句下的注释为“指拨弦阻抑,音调幽咽,声透悲情。掩,按。抑,遏。思,悲。”先看相关注释:《白居易集笺校》于此无笺;《白居易诗集校注》认为掩抑即压抑,形容音乐的低昂。[14]《白居易选集》于【弦弦掩抑】下云“每根弦所发出的每个声音都饱含着低沉悲戚的思想感情。掩抑,双声联绵字,意思是低沉忧郁。”[15]《白居易诗文选注》于此云“每根弦都发出低沉忧郁的声音。声声思(四sì),每一声都会有深沉的哀思。”[16]《大词典》于【掩抑】词条下有一义项为“形容声音低沉。”[17]所举之例中正有此句。所以,此处的“掩抑”用来形容音调低沉的意境,与奔放相对。而教材将“掩抑”分别作动词加以解释,不通。

“舫”亦出自《琵琶行并序》,“东船西舫悄无言。”教材对“舫”的注释为“原指竹木筏,后通指船。又指有舱室的船。”依教材之注释,“竹木筏”即为“舫”之本义。然《说文解字注》明言“舫,船也”(案:《说文解字》(下文简称《说文》)原文为“舫,船师也。”段玉裁据《韵会》删“师”字,当从段说,《尔雅•释名》:“舫,舟也。”)[18],《说文》又言“船,舟也。”[19],那么“舟”是何义?《说文》“舟,船也。古者共鼓、货狄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以济不通。”[20]然则舫、舟、船最初义同,是刳木而成可“济不通”的工具。而《辞源》对“筏”的解释为“竹或木编成的渡水工具。”[21]则筏非刳木而成可知矣。故而教材认为“舫”“原指竹木筏”是不当的。而且“后通指船。又指有舱室的船。”一语在逻辑上也讲不通,既“通指船”,自包含“有舱室的船”,何须“又指”?

 “效”、“而”出自必修五《逍遥游(节选)》“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教材对“知效一官”的解释为“才智能够胜任一官的职责。知,同‘智’。效,效力,尽力。”找遍《辞源》、《辞海》、《大词典》、《汉语大字典》(下文简称《大字典》),“效”有“献出、呈献”之义而无“效力,尽力”之义。而且既将“效”释为“效力,尽力”,何以之前又有“胜任一官的职责”的说法?“效力,尽力”与“胜任”词义迥异,前后显然不一。其实将此“效”释为“胜任”者不在少数。然而笔者查遍上述工具书未见“效”有“胜任”之义。笔者认为“效”当释为“授予”,在此句中含被动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宣王有志,而后效官。”杜预注:“效,授也。”《晋书•阮籍嵇康等传论》:“召以效官,居然尸素。”“效官”即“授予官职”。后又引申为做官。南朝梁江淹《拜中书郎表》:“臣幼乏篆刻,长睽图史,智罕效官,志阕从政。” 唐白居易 《游悟真寺诗一百三十韵》:“我本山中人,误为时网牵,牵率使读书,推挽令效官。”[22]

教材对“而征一国者”的解释为“而取得一国之人的信任的人。征,信。”显然,教材认为“而”为连词。先看例子:《墨子·尚同中》:“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毕沅校注:“而读与‘能’同。”《吕氏春秋·士容》:“士不偏不党,柔而坚,虚而实。”高诱注:“而,能也。”(案:此二“能”训为“能够”。)《荀子·王霸》:“若是,则人臣轻职业,让贤而,安随其后。” 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二》:“让贤而即让贤能,而、能古音近,字通。”而且郭庆藩《庄子集释》于此句下言“而字当读为‘能’,能、而古音近通用也。”[23]所以,教材此“而”通“能”,乃能力、才能之义。

“犹然”亦出自《逍遥游(节选)》“而宋荣子犹然笑之。”教材释义为“【犹然】喜笑的样子。犹,同‘繇’,喜。”笔者查遍上述工具书不见“犹”同“繇”的记载,不知教材所本何处。且即便“犹”同“繇”,“繇”亦无“喜”之义。其实,“犹然”之义为“微笑的样子。”唐陆德明于此句之下云:“崔、李云:‘犹’,笑貌。”[24]

“次”出自必修五《兰亭集序》“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教材于“列坐其次”下注“依次排列,坐于曲水岸边。次,地方。”笔者认为该“次”当训为“旁边、近旁”,而非“地方”。《广雅·释诂三》:“次,近也。”《左传•僖公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杜预注:“此水次有妖神。”孔颖达疏:“次,谓水旁也。”《南齐书·高逸传·顾欢》:“母亡,水浆不入口六七日,庐于墓次,遂隐遁不仕。”[25]《儒林外史》第二回:“另还有十几间空房子,后门临着水次。[26]

释义不准确的有“跬步”、“酾酒”、“辞谢”、“图”等。

“跬步”出自必修一《劝学》“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教材:“【跬步】半步。”释义没错,但欠准确。古人所言“步”与今人所言不尽同,古人一举足为跬,再举足为步,所以古人半步即今人一步,教材应就此加以说明。《辞源》:“【跬步】半步,相当于今之一步。”[27]《辞海》:“【跬步】亦作‘顷步’、‘蹞步’。半步;跨一脚。”[28]

“酾酒”出自必修一《赤壁赋》“酾酒临江。”教材:“【酾酒】滤酒,这里指斟酒。”《辞源》于【酾酒】下分两个义项:①滤酒、下酒;②犹斟酒;[29]《辞海》于【酾】字下有①滤酒;②斟酒;③疏导三个义项,且义项②下所举之例正为教材此句。[30]所以,教材直接训“酾酒”为“斟酒”可也,无需先言“滤酒”,后言“斟酒”。

“辞谢”出自必修三《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婉言道歉。”是教材对“辞谢”的解释。《辞源》、《辞海》未收“辞谢”词条。《大词典》训“辞谢”为“道歉、请求宽恕。”[31]则“婉言”二字或教材编者为照顾秦王面子而自行添加的,依法不当如是。

“图”出自必修五《逍遥游(节选)》“而后乃今将图南。”教材训此句为“然后才图谋飞向南方。图南,图谋飞往南方。”即训“图”为“图谋”。而《现代汉语词典》认为“图谋”作动词时为“暗中谋划(多含贬义)。”[32]庄子于此无意贬斥鹏鸟,故训“图”为“谋划”更妥。

除上述两大类外,教材另有当释义而未释的情况。所谓当释义而未释者指依高中生水平难以正确理解而教材未为之作注的字词。如必修三《廉颇蔺相如列传》“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之“必”,教材未为之注。而据笔者所见,中学阶段出现的表假设,可训为“如果、假使”的“必”似乎仅两例,除此例外即苏教版《<论语><孟子>选读》教材,其为《论语•颜渊》“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33],然教材亦未为之注。教材不注则学生易将其理解为“一定、定然”。如是,则谬矣。因为,自情理看,臣下对其主说“大王一定无可出使之人”,此于臣子身份不符。而且“必”表假设,训为“如果、假使”者不乏其例。《左传•昭公十五年》:“必求之,吾助子请。”唐杜荀鹤《题会上人院》:“必能行大道,何用在深山。”[34]《论语释注》中,杨伯峻于“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下注曰“如果迫于不得已……”。[35]故《辞源》【必】下有一义项为“如果”,所举之例正为教材此句。[36]《辞海》【必】下有一义项为“果真;假使”,所举之例正有教材此句[37]

又如必修一《赤壁赋》“苏子愀然,正襟危坐”之“危坐”。危,端正。危坐即端坐,两膝着地,腰身端正,亦即正身而跪。此义在中学阶段亦不多见,而教材未为之注。

 

参考文献:

[1]《辞海》(缩印本)第169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

[2]《辞源》(修订本)第978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3]《汉语大词典》第3卷第722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4]《史记·秦始皇纪·论》转引《辞源》(修订本)第483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5]《后汉书·张衡传》转引自《辞海》(缩印本)第236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

[6]《汉语大词典》第3卷第139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7] 殷仲文《解尚书表》、唐甄《潜书•任相》,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2卷第644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8] [9]《国语•晋语三》、《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十九年》,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5卷第338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10]《汉语大词典》第5卷第338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11][12]《文心雕龙•祝盟》、《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康三年》,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2卷第260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13]《汉语大词典》第2卷第260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14] 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第341页,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年。

[15] 王汝弼选注《白居易选集》第17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16] 龚克昌、彭重光选注《白居易诗文选注》第13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17]《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645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18]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707页,凤凰出版集团凤凰出版社2007年。

[19][20]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706页,凤凰出版集团凤凰出版社2007年。

[21]《辞源》(修订本)第2357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22]《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晋书•阮籍嵇康等传论》、江淹《拜中书郎表》、白居易《游悟真寺诗一百三十韵》,皆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5卷第440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23]《墨子·尚同中》、《吕氏春秋·士容》、《荀子·王霸》、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二》、郭庆藩《庄子集释》,皆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8卷第77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24] 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5卷第95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25]《广雅·释诂三》、《左传•僖公十九年》、《南齐书·高逸传·顾欢》,皆转引自《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1434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26]《儒林外史》,转引自《汉语大字典》(缩印本)第894页,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

[27]《辞源》(修订本)第2995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28]《辞海》(缩印本)第5569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

[29]《辞源》(修订本)第3143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30]《辞海》(缩印本)第5545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

[31]《汉语大词典》第11卷第507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

[32]《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 第1379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

[33] 苏教版《<论语><孟子>选读》第69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

[34]《左传•昭公十五年》、杜荀鹤《题会上人院》,转引自《汉语大字典》(缩印本)第949页,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

[35] 杨伯峻《论语释注》第126页,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

[36]《辞源》(修订本)第1097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

[37]《辞海》(缩印本)第25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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