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市第十三中学“蔚蓝之星——校园十佳学子”评选方案

文 / 张海艳 责编 / 张海艳 2015-11-16 点击 6605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志趣高雅,勤学进取,团结友爱, 在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典型事迹,有一定的示范性,堪称践行“志远行近、务实求高”的优秀学子形象,能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生表彰;

2.创新发明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主持正义、见义勇为;

4.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6.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

7.在其它方面对学校或集体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式

    材料评审+团体投票

四、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时间:11月16日——11月25日)

11月16日晨会宣传动员

以自荐、互荐、班级推荐、年级推荐的方式,11月18日开始报名,上报材料,并在11月25日前填写好申报材料,年级组统一收集,于11月27日前上报德育处。所有申报“蔚蓝之星”的学子进入初评阶段。

    2.初评阶段(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所有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对进入初评阶段学子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打分,以得分高的16位学子—20位学子,进入后续阶段,成为“校园十佳学子”候选人。

    3.展板材料准备阶段(12月4日——12月9日)

候选人出具材料,详实资料,12月9日交至德育处

    4.展示阶段(时间:12月14日——12月20日)

学校为“校园十佳学子”候选人以网络宣传、橱窗展示、班级宣传的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展示。

    5.投票阶段(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

所有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班学生代表,对公开展示的“校园十佳学子”候选人进行投票测评,确定出年度“校园十佳学子”。

    6.表彰阶段

12月28日公布结果,领奖,表彰。

    欢迎13中学子们报名参评,展示自己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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