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责任督学查阅资料操作细则
为了规范责任督学查阅资料的工作方式和流程,特制订本操作细则 。
(一)查阅资料的内容
1、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小结等;
2、学校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
3、学校教师发展规划、教师档案、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等;
4、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收费项目、公示内容等;
5、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内容、校务会记录等、教师培训会记录、校本教研活动记录等;
6、学校管理进行的各项检查记录等;
7、各种专项督导要求的台帐等;
8、反映学校特色的各种工作资料、台帐等。
(二)查阅资料的流程和要求
1、责任督学根据督导工作的需求,确定需查阅的资料内容、时间范围。
2、将需要查阅的资料内容的具体要求以文书的形式下达给学校。
3、学校按要求认真进行准备。
4、与学校确定查阅资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要求学校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5、根据学校提供的档案和材料认真进行查阅。
6、若学校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当场加以指出,并要求学校立即予以补充或改正。
7、对查阅的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和归纳归纳。
8、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9、要求学校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10、对于督导专项时进行的资料查阅情况,在督导报告中体现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给区教育局或区督导室。
玄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