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责任督学工作规范

文 / 管理员 责编 / 吉基兵 2015-11-18 点击 9201

玄武区责任督学工作规范

 

(一)明确职责。责任区督学必须明确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掌握责任督学的工作内容与方法、原则与标准、程序与规则,确保在督导过程中所收集信息的合法性、客观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二)掌握校情。了解熟悉责任学校的学校文化、历史沿革、规章制度、校园环境、学校课程、设施设备、队伍状况和校长的治校理念及学校发展规划。

(三)认真准备。认真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督导前要认真准备,确定督导重点和要求。

(四)亮证督导。责任区督学进入学校之后,要挂佩戴玄武责任督学证表明身份,并向责任学校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负责人说明此次督导的目的与内容。

(五)规范督导。责任督学要依据玄武区责任督学督导规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推门听课、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对责任学校进行规范督导。

(六)及时反馈。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必须现场反馈意见,认真填写《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尽可能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教育局或区教育督导室处理。

(七)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要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各责任督学督导情况后提交区教育局领导,对相关问题做出督导结论或下达整改通知书。

(八)跟踪整改。对于区教育督导室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责任督学应适时进行回访督导,跟踪督查学校整改的进度,直至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九)计划总结。责任督学每年必须认真制定年度督导,撰写年度综合督导报告,并上交区教育督导室备案。

 

 

 

 

                                   玄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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