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玄武区教师上报2015年自评材料及参与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2015年玄武区所有教师考核材料的上报与考核工作将依托“玄武区教师发展平台”进行,其中普通教师的考核由自评、校评两级完成,骨干教师(区青优、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市青优、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名师、省特级教师)的考核由自评、校评、区评三级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组织并遵照执行:
1、各校教师信息上报
请各校系统管理员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在区教师发展平台上完成各校教师信息的维护及审核工作。
2、自评材料上报
本次考核工作将全部依托网络平台开展,上报材料全部为电子材料,请各校骨干教师务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在平台上的资料上传与自评工作。(本学期开设的公开课、讲座等证书未拿到可先填写,教培员考核时可根据网上发布的课表确认),
3、校评材料上报
各校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骨干教师的校评工作。
4、区评考核
自2015年12月28日起,区骨干教师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将组织各考评小组成员对骨干教师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出区评分。并根据各校上交材料情况和学校骨干教师区评得分的均分对学校骨干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计入千分制考核总分。
备注:
1.本校教师在使用“玄武区教师发展平台”中若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科室联系。
2.为保证本次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师发展中心特提供互助群及时提供帮助(教师在线咨询群124206298),请根据需要以“学校_姓名”的形式加入。
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日
玄武区骨干教师年度成长考核表 2015 年度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考核要求 |
备注 |
师德100分 |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南京市教师教书育人规范”;执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主动承担工作,团结合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受到学生及家长欢迎。 考核标准由各校结合校情制定。 |
不设比例;考核转换成等级记分。 |
A等次:100分; B等次: 80分; C等次: 60分; D等次: 0分。 |
教学效果、 特色100分 |
工作量满负荷;所教班级成绩优良;对教学有较深入的研究,形成自已的教学特色。 考核标准由各校结合校情制定。 |
A等次不超过全校教师人数30%; B等次不超过全校教师人数30% |
A等次:100分 B等次:80分 C等次: 60分; 其他:20分 |
教学 研究 (最高计分不超过100分) |
自学教育教学书籍(10分) 考核标准由各校结合校情制定。 |
不设比例 |
达标:10分 其他:0分 |
公开课、竞赛获奖(公开课等同三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 20;二等奖 18;三等奖 16) 省 级(一等奖 20;二等奖 18;三等奖 16) 市 级(一等奖 18;二等奖 16;三等奖 14) 区 级(一等奖 16;二等奖 14;三等奖 12) 校 级(一等奖 10;二等奖8 ;三等奖 6) |
A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50%; B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30%; C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10%。 |
A等次:40分; B等次: 35分; C等次: 30分; 其他:0-24分(24分以下按实际积分代入) 区级(含)以上骨干每学年至少上2次区内(含校内)公开课,积极支持和服从区教学管理部门安排 否则将在“教学研究”总分中扣除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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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课题 国家级规划(主持 24;参与 12) 省级主持 (主持 16;参与 8) 市级规划(主持 12;参与 6) 市级个人(主持 8) 区级(主持8) 校 级 (主持 2) |
A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50%; B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30% |
A等次:15分; B等次:13分; C等次: 11分; 其他: 0-9分(9分以下按实际积分代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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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获奖 1、省市科研、教研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年度征文(一等奖 16;二等奖12;三等奖 8) 2、其他教育部门组织的年度论文评比(含区级)(一等奖 12;二等奖8 ;三等奖 4) |
A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50%; B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30%; C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10%。 |
A等次:50分; B等次: 42分; C等次: 35分; 其他:0-30分(30分以下按实际积分代入) 同一文章获奖与发表不重复计算。论文、著作均指与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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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1.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含人大复印转载) 20分 2.正式刊物(含南京教育、南京教研)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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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著作 字数范围 分值 100000以内... 10 100000... 16 20000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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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 作用 (最高计分不超过100分) |
市区中心组成员、兼职视导(教研)员10分,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教研组长10分,备课组长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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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不超过20分 |
培养对象 教学效果达到优等: 培养对象为区级(含)以上骨干10/人;培养对象不是区级(含)以上骨干 20/人。( 由所在校按照制度进行年度考评,优等不超过全校教师人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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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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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公开课、竞赛获奖,参与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出版著作等,对应按照前款标准打分:培养对象为区级(含)以上骨干减半计入;培养对象不是区级(含)以上骨干等值代入。 |
A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50%; B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30%; C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10%。 |
A等次:20分; B等次: 16分; C等次: 12分; 其他:10分 一名培养对象至多对应两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统计不超过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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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高40分】 国家级 20 省级 10 市级10 区级 10 校级(含学会) 6 |
A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50%; B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30%; C等次不超过全区区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人数10%。 |
A等次:40分; B等次: 34分; C等次: 28分; 其他:24分 区级(含)以上骨干每学年至少在区内(含校内) 做2次讲座,积极支持和服从区教学管理部门安排,否则将在“发挥作用”中扣除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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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所带班级、兴趣小组、学生)获奖(先进):国家级10、省级8、市级6,区级4,最高统计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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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区骨干教师工作室开展工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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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次: 积极协助10分 B等次: 较好协助6分; C等次: 较少协助2分; 其他:没有协助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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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1、师德类:获师德类省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2分;获师德类区、市级表彰的+1分。 2、德育类:获省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1分。 3、教学类:获省级(含)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的+2分 4、科研类:主持国家规划课题已结题的+2分;主持教育部、省规划课题已结题的+1分 |
直接计入总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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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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