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 评选通知

文 / 高学林 责编 / 未知 2016-05-17 点击 8143

2016“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

评选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科室:

  自2011年开始的“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在江苏省教科院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受到全省教育管理者的普遍关注,影响逐步扩大并为越来越多的读者所认同。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也获益良多,我们在坚持和坚守中将继续举办“2016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为原创,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内容包括教育均衡发展、校长领导力、团队执行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管理策略、教学管理与改革、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建设、幼教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字数在2000-6000字

  二、参评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特别说明!管理:学校层面管理、学校各部门管理、年级组管理、教研组管理、备课组管理、班级管理、课程管理、课堂管理、作业管理、。。。。。。学校中的管理无处不在,学校中的每一位人员都是管理者!)

  三、参评办法

  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县相关部门组织论文初选,并以各县(区)80篇论文为上限推荐,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只接受纸质论文,不接受电子文本和网上论文;参评论文请用A4纸打印或誊写并加盖各市县组织单位公章,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的向所在单位通报;已正式发表、已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

  (本校参评论文在截止时间内报送教科研室项云老师处,统一报送至区教科所,要求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为3%,一等奖为7%,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

  五、其它未尽事项

  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玄武区教科所截止6月15日,本校截止6月14日);2016年9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名单择期在《学校管理》杂志上公布,特等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学校管理》杂志上。

  参评论文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学校管理》编辑部;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758200。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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