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科室(所)、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3月正式开始。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第十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仍为两年,采取逐级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于3月31日——4月21日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详见: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于4月27日前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区教科室。(上报给区教科室的个人课题,请按照各区教科室要求操作)
2.区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教科室(所)于4月28日——5月10日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级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区级优秀“个人课题”电子目录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市直属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本校的优秀“个人课题”电子表格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邮箱地址:njjyky2008@126.com 和 njsjykxyjs@163.com,发送邮件截止时间5月16日。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5月16日——7月31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并于7月3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今年全部采取电子化评审,市教科所不再收取纸质稿。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研究两个市级“个人课题”,已经立项的市级第九期个人课题主持人无需再次申请。
市级第十期“个人课题”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南京市教科所
2017年3月
附录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区上报市级第十期“个人课题”的上限数
南京市第一中学 |
20 |
南京市金陵中学 |
20 |
南京市中华中学 |
20 |
南京市外国语学校 |
20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20 |
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
20 |
南京市幼儿师范、女子中专 |
18 |
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8 |
南京市财经学校 |
18 |
南京市盲人学校 |
6 |
南京市聋人学校 |
6 |
南京市建宁中学 |
6 |
南京市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
10 |
南京市卫生学校 |
18 |
鼓楼区 |
560 |
玄武区 |
300 |
秦淮区 |
440 |
建邺区 |
250 |
江宁区 |
580 |
雨花区 |
200 |
栖霞区 |
280 |
浦口区 |
360 |
六合区 |
340 |
沿江工业开发区 |
180 |
高淳区 |
220 |
溧水区 |
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