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四届“税收·国家·文明”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 / 曹晨 责编 / 曹晨 2017-04-05 点击 380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公民诚信纳税意识,在全国第二十六个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和南京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四届“税收·国家·文明”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征文活动紧密围绕“税收·国家·文明”内涵,依托南京税收博物馆,面向全市学生和社会各界普及税法知识,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使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税收与发展、民生的相互关系,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税收法治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

    二、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的主题是“税收与生活税收不仅关系着国家的繁荣昌盛,同时也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宽阔的大马路、美丽的校园、免费的疫苗等等,都离不开税收。在依法诚信纳税的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在时时刻刻享受着税收带来的回报。通过参观南京税收博物馆,回顾税收文化的发展历史,追溯中国文明社会前进的足迹,联系自己的切身经历和真实体会,以个体视角观察和记录税收与生活的故事,表达对税收事业的理解与认同以及作为共和国纳税人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征文对象

    面向全市中学生(含职校生)和社会各界公民,以参观过南京税收博物馆的学生和市民为主。

    四、征文组织

    江苏省南京地税局和南京市教育局联合成立征文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整个征文活动的组织、领导,以及征文的评选、颁奖等工作。

    全市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征文活动,及时对征文稿件进行初选,并将稿件送交所在区地税局;区地税局、教育局应进一步筛选后,集中将稿件送至征文活动组织委员会;市直属学校的征文稿件经初选后直接寄送征文活动组织委员会;市民的稿件直接寄送征文活动组织委员会。

    五、征文要求

    1.征文要求坚持原创,杜绝抄袭,内容紧扣主题,文体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文稿要求字迹清晰,用稿纸誊写或用A4纸打印,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班级(或单位及职业)、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情况。

    2.征文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截稿

    3.交稿办法:各班请在规定时间之前,统一将班级电子稿件QQ上传至德育处曹晨主任。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主办方将请有关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根据征文组织情况适当评选组织奖。获奖名单及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南京日报》、南京地税外部网站、南京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刊登,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给上级有关部门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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