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监考工作要求

文 / 王东峰 责编 / 王东峰 2012-04-17 点击 11202

期中考试监考工作要求

1.监考教师须明确监考职责,了解考场须知、考场指令、考生考试规则、考场注意事项及自己所监考的考场位置等内容。

2.考前15分钟在考务办公室集中参加考前培训、领取试卷。

3.考前5分钟统一信号分发试卷,一生一卷一卡。

4.正式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答题,监考教师检查、核对考生信息填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缺考考生的试卷和答卷统一保管。

5.全程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离考场,多加强巡视。

6.终考信号发出后,宣布考生停止答题,回收实考考生的答题卡、答题卷等,按顺序收齐。

7.整理考场答卷,按考试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包括缺考考生的答卷,放在相应位置)。

8.及时将所有考生答卷、缺考考生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等物品交到考务办公室,待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离开。

 

特别说明:因西阅览室仍在装修,故考务办公室改至东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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