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评选的通知

文 / 王东峰 责编 / 王东峰 2012-05-14 点击 5053

关于组织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实施方案、活动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

为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发展,促进优秀课程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市教研室经研究决定,组织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小学、初中、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研人员。

二、参评要求

实施方案、活动案例全文不超过8000字,内容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或活动案例,具体可以包括活动背景分析、活动时长及活动目标、活动准备、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总结、活动评析及成果选登或资源链接等。

参评方案、案例需统一使用A4纸张(页边距的设置用默认方式)排版后打印2份,封面见附件1,同时提供1份电子稿。

三、活动组织与案例选送

1.各区县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本区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的初选,统一汇总后向市教研室报送参加评选的优秀方案、案例。市教研室不接收未经区县评选的案例,不接收学校或个人单独报送的案例。

2.各区县教研室向市教研室报送的实施方案或活动案例数量高中和初中不超过8篇,小学不超过12篇,市直属中学不超过4篇。

3.请各区县教研室和市直属中学于2012年6月13日前将参评实施方案、活动案例及各区县(市直属中学)参评方案、案例汇总表(附件2)的打印件2份报送市教研室综合实践组,电子稿报送到指定电子信箱(njs*jys*zhsj at 163.com)中。

4.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和市直属中学报送的实施方案、活动案例进行评审,颁发市教研室印发的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评比的获奖证书。

附件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参评表

附件2:各区县(市直属中学)参评方案、案例汇总表

 

 

 

 

   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活动案例参评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案例名称

 

1.适用年级(请在选项上打勾):   

A.1-3年级   B.4-6年级   C.初中   D.高中

2.运用的主要学习方式(请在选项上打勾,单选):

A.调查分析式;   B.搜集资料式;    C.科学实验式;

D.项目制作式;   E.技能学习式;    F.考察访问式;

G.学科延伸式;   H.体验感悟式;    I.其他方式

3.南京市教学研究室有权将参评方案、案例通过各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供其他教师共享,同意以上条款的,请作者签名确认。

  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签章:     日期:

 

 

 

区教研室签章:    日期:

备注:此页作为封面与参评案例一起装订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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