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JSGH201808081
2、项目内容: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电动门及宿舍空调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 46万,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6.1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 2018年6月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8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集中勘察现场时间:2018年6月4日9:30-10:00(过时不候)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15850559053 地点: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具体校区请电联采购人)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到后集中前往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按要求勘查过现场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现场勘查签到表为准。
8、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 玖仟元 整;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交纳,拒绝其他形式。
保证金汇款单位: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汇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320006615018010210264
保证金转账凭证一份在响应文件中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8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至9:3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凭身份证与社保证明出席。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联系电话: 15850559053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青
联系电话:025-83602880;18013897879;
联系传真:025-8561686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8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请各投标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