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家校合作”优秀案例征集通知

文 / 项云 责编 / 项云 2018-09-26 点击 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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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家校合作”优秀案例征集通知

    在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南京市在“家校合作”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多样化的探索。在教育行政的前瞻性引领下,南京市众多学校积极进行了个性化的“家校合作”实践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富有特色的案例。为了进一步放大“家校合作”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引领全市学校积极有效地进行“家校合作”实践,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家校合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一、选材范围

围绕“家校合作”这个主题,介绍学校在某种观念或理论指导下开展“家校合作”的实践和研究过程,并结合实践和研究过程阐述对“家校合作”的看法和认识。“家校合作”案例不求面面俱到,可以围绕某一个视角深度展开,比如,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学校开展“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家长(爸爸或妈妈)课堂、家长智库、家长议事会等。

二、撰写要求

1.内容要求:需要根据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具体实践进行真实而又深度地描写,把精华而有特色的内容呈现出来,并结合内容进行相应观点或思想的提炼,避免单纯的流水账式的叙述。

2.文体要求:此次是优秀案例的征集,避免写成经验总结或工作汇报。

3.篇幅要求:文章篇幅以3000-5000字左右为宜。

三、注意事项

1.此次案例征集面向学校层面,需要呈现学校开展“家校合作”的案例(可以有具体执笔人),而非教师个人开展“家校合作”的案例。

2.此次案例征集可以适当提供一些辅证案例内容的附件,如课程方案、议事方案、活动方案等。

3.此次案例征集以区为单位提交,请各学校于2018年10月18号前将案例及附件的纸质稿、电子稿以及案例信息登记表提交给各区教科所(玄武区电子稿请发邮箱lema2007@126.com)。请各区教科室(所)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各校案例及附件的纸质稿、电子稿(邮箱:15195991557@126.com)以及各区案例申报统计表提交给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本次案例征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南京教育》杂志上陆续发表。

未详事宜,请与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资讯研究室联系。联系人:李亚平、席晓圆、李宏亮。联系电话:82212521、82212556。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8年9月12日

案例信息登记表//www.vas-98bg.com/upload/0156/files/%E6%A1%88%E4%BE%8B%E4%BF%A1%E6%81%AF%E7%99%BB%E8%AE%B0%E8%A1%A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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