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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玄教【2018】114 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励青年教师健康成长,促进我区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以下统称学校)。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玄武区学科带头人”、“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计划评选160名。依据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青年教师人数,并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安排推荐计划(推荐数额见附件2)。区外调入的区(县)级优秀青年教师参加认定不占计划,不通过的今后将不再参加认定。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平等合作,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凡有违反《规范》及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评。
2.参评教师须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职在岗。参评教师教龄原则上在5年(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年)。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 参评教师须担任过2年班主任,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4. 参评教师须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2015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5. 其他条件见《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办法》(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3)、学校推荐、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课堂教学考核、终评的程序进行评审。其中,在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环节完成后,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师名单。最后,根据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材料评审、课堂教学考核总分进行终评,确定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员名单。最后,经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对拟评选为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工作步骤
1.学校推荐工作2018年10月中旬完成,并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
2.材料评审2018年10月下旬完成。
3.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2018年11月上旬完成。
4.课堂教学考核2018年12月中旬完成。
5.终评2018年12月下旬完成。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区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学校应把本届区级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作为推进区域、学校骨干教师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注重师德、注重课堂、注重实绩。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向薄弱学校倾斜。
3.严肃纪律。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公平公正,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申报人员,以及违规违纪的评审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4.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得突破文件规定的名额。
附件: 1.第八届“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办法
玄武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